2024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查询
注意 本次考试时间为 6 月 29 日! 如查询到多个安排以第一个为准!
特别说明
北辰校区考场设在实验楼,考生按考试时间、考场号和座位号参加考试,考场号为机房区号,例如:3A 指机房 3 楼 A 区;红桥校区分东院和南院,考生可以通过考场号确定考试地点,例如:502(东) 是指东院 7 教 502 机房,701(南) 是指南院 9 教 701 机房。

考试注意事项

  1. 课程的考试时间默认为 60 分钟,《计算思维与程序设计》为 90 分钟;
  2. 考试过程只允许在考试系统界面直接作答,无法切换其它程序;
  3. 东院考场的同学请从第 7 教学楼 B 区(农行入口) 进入;
  4. 听从相关人员安排,快速入场,快速离场,不得聚集停留;
  5. 考试期间请携带一卡通;

河北工业大学考场规则

第一条 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校园卡,没有校园卡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。

第二条 考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,并保持肃静。考试开始后,迟到30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场,该门课程成绩按旷考记。未交卷之前,学生不准离开考场;考试结束前10分钟,不允许再交卷离场直至考试结束。

第三条 考生不得携带非考试所需物品(如手机、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、电子词典等电子设备、书包等)进入考场,已带入考场的,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必须放在指定位置。

第四条 考生入场后应按监考教师规定的座位入座,不得擅自挪动座位。

第五条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不得答题。

第六条 考试开始后,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考场,考生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中不得擅自离开考场。

第七条 桌面有他人涂写的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、公式和图表等,考试开始前应向监考人员报告。

第八条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,考试中不能旁窥、交头接耳、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等。

第九条 考生考试过程中,未经监考人员允许,不得借用或借给他人考试用具。

第十条 考生不得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、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,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。

第十一条 考生不得有替考、偷看、夹带、抄袭、传递、伪造校园卡、拆分试卷、故意销毁试卷或考试材料、在试卷上标示、可以在观看到的地方放有翻开的与考试有关的资料等行为。

第十二条 考生提前交卷,应立即退出考场,不得在考场内滞留或在考场附近喧哗,不得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。

第十三条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,并将试卷和草稿纸叠放在自己的桌面上,等待监考教师收卷,待试卷清点无误后,学生方可离开考场。考生不得私自将试卷、答卷(含答题卡、答题纸)、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。

第十四条 考生违反以上规则,根据《河北工业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将给予相应的学籍及纪律处分。